中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五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来源:市国投集团
  • 发布时间:2025-03-24
  • 浏览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35日至614,市委第巡察组对市国投集团党委开展常规巡察723市委巡察组向市国投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市国投集团党委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实现高质量整改作为衡量“四个意识”的政治标尺,作为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的有力抓手,作为检验集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准,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狠抓巡视整改工作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高度重视

市委第三巡察组将检查反馈意见下达后,市国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成效“回头看”工作部署会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对巡察整改反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深入反思,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把接受巡察作为一次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大机遇,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集团成立由集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党委办公室。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项推进会等会议形式,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中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方案》,明确总体责任分工、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各分管领导牵头对涉及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分解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办,及时向巡察组汇报整改进展,积极协调解决整改难题,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三)强化督导,确保高效推进。

集团党委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重点督察督办事项,自身牵头整改,认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督导一次整改落实进度,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及时予以纠正。一是及时将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等材料报送市委第三巡察组,审核同意后,召开市国投集团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集团党委领导班子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了政治觉悟,增强了贯彻落实巡察整改要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暨巡视整改“回头看”工作调度会,会议逐条梳理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工作台账,并就集团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后形成了《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进展情况中期报告》,按规定期限报市纪委监委机关,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

(四)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市国投集团主要负责人刘文清同志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真领会巡察整改要求。市委第三巡察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刘文清同志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完全同意并诚恳接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亲自主持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方案的制定,确保整改方案科学可行;二是标本兼治,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刘文清同志高度重视巡察工作的总结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坚持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组织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入手,牵头修订完善了《产权代表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日常管理制度》《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等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差距。

(1))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国投集团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自2024年7月25日市国投集团党委三届4次会议开始,第一议题由党委书记传达。二是国投集团于2024年5月8日重新修订“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委会议、支委会议等重要会议,书记带头领学、带头研讨、带头指导并建立台账,形成工作闭环。三是国投集团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章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开展第一议题学习9次,准确把握学习内容。进一步推动实现“第一议题”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四是国投集团于6月中旬深入各基层党组织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五是西部天然气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重新修订“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按照“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党委书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做好领学研讨,支部书记带头领学督学、推动落实,及时跟踪指导;形成学习研究、工作部署、建立台账,规范完善存档档案,形成工作闭环。六是金盾公司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文章和中央重要会议精神,于2024年7月30日组织集体学习,并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加强学习第一议题,制定整改措施。

(2)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市国投集团已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9次并对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二是根据新思想、新理论、新政策于2024年5月10日制定《2024年市国投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2024年已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三是明确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3)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新修订党章跟得不紧。

整改情况:一是国投集团党委7月中旬已组织开展党建阵地专项检查。二是国投集团、西部天然气、鄂尔多斯银行、海勒斯铁路运输公司已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学习教育等相关内容建设党建阵地;三是西部天然气公司、交投公司、天物供应链公司已完成了党建阵地的升级改造及相关文字内容的更新。

2.增强企业核心功能,推进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4)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主动谋划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交建公司已完成市基础建设公司混改入股,成功办理公路二级总承包施工资质,养护资质升级为甲级,现已承揽业务合同额突破3亿元。制定了详细的用工计划,进一步推动人才引进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市测试检测技术公司已经完成CNAS前期申报和筹备工作,积极对接CNAS秘书处进行现场评审,并积极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进行CMA5个参数的扩项工作;市场业务方面积极开拓无锡工厂动力电池电芯测试业务,同远景鄂尔多斯工厂进行委托测试相关业务,不断拓展中汽研的部分委托检测业务,沟通进一步合作的可能。三是碳中和研究院目前已进入合作谈判的意向单位共五家,其中两家在深入沟通过程中因合作模式、企业情况等客观因素导致无法达成合作;一家无损检测技术服务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一家环境权益技术服务公司已向集团提交请示,等待集团批复;一家建筑领域绿色低碳技术研究公司正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示范应用方面,目前正在推进《高铝煤基固废催化裂解提取铝硅材料的关键技术研究》《高效多彩化光伏建筑一体化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氢能源管道系统工程化应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等科研项目示范应用。目前研究院已获批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服务机构,有2名专业技术经纪人。

(5)年度投资计划不精准,落实项目投资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

二是已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水平的通知》。三是向出资企业转发并强调严格贯彻执行《鄂尔多斯市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9月24日组织举行业务培训会议,根据市国资委《实施细则》新要求,9月份向出资企业印发《关于做好年度投资计划调整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补充报送固定资产类投资项目纳入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促进提升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水平。四是于2025年2月21日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24修订版)》。五是于2025年1月对国投集团2024年投资完成情况进行调度,2024年年度计划投资实际完成率达到100.27%。

(6)对科技类企业研发费用投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4年8月5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研发投入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和引导出资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二是2024年市国投集团加强科技项目开发,加大研发费用投入,并鼓励出资企业在科技创新领域增加投资。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2024年累计科研投入29.62万元;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年科研投入448万元;鄂尔多斯市碳中和研究应用有限公司全年科研投入2607.93万元;鄂尔多斯市国瑞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年科研投入47.07万元。四家出资企业2024年全年科研投入共计3132.65万元,研发投入强度为0.67%,完成市国资委的考核目标。

3.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决策部署存在不足。

(7)压缩层级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2月已完成诚洁公司压缩管理层级的整改。二是中浩公司:已向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提起与中浩公司2015年10月14日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之诉,3月19日二审开庭;已向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提起与中浩公司2024年4月9日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之诉,法院一审昊宇公司胜诉;已向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提起与中浩公司2024年8月8日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之诉,法院出具调解书;已向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提起与中浩公司2024年11月8日股东会决议效力确认之诉,法院一审昊宇公司胜诉;已向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提起“中浩公司回购昊宇公司所持股权”之诉,委托律所与法院立案庭交流,申请尽快正式立案。三是通过严格把控设立审批流程、强化战略评估的前置性、开展精准的资源评估测算以及构建风险评估兜底机制,全方位、系统性地严格管控出资企业的设立。

(8)落实“处僵治困”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2024年2月现场考核调研情况,3月制定了《关于亏损企业治理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总经理牵头,各相关部门及出资企业为责任单位的工作机构。二是公司领导在半年度工作会议上强调,按照一企一策制定不同的减亏措施,加强亏损企业减亏治亏工作;10月份党委会研究通过了《提升亏损企业治理的方案》;11月召开了减亏治亏专题会;2025年1月经济工作会议,针对亏损企业所处的市场环境以及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了扭亏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加大了考核力度,有针对性地帮扶亏损企业,多措并举全力推动亏损企业治理工作;2月召开的工作会议暨党建及党风廉政会议上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不消灭亏损,就消灭亏损企业”,明确了各级出资企业全面扭亏的目标;并与亏损企业签订扭亏的责任状。三是将全力推行公司班子成员分别挂点各子公司,尤其聚焦亏损企业的扭亏工作。每位班子成员明确肩负的责任,形成全员齐心、齐抓共管的有利局面,全力推动亏损子公司尽快实现扭亏为盈,助力公司整体业绩提升。

(9)法人治理结构不科学。

整改进展:一是已制定《产权代表管理制度》,明确产权代表职责范围与履职要求等内容。二是已对集团公司薪酬与考核相关制度进行优化,其中包括对派出产权代表的薪酬与考核制度。三是根据集团公司培训学习计划,加大产权代表培训学习力度。

(10)企业内部运行机制不顺畅。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要求出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出资企业三会议案管理办法》执行报送程序。二是已完善三会议案信息化管理工作,通过线上流转程序,严格管控各环节签署意见时间。

(11)发挥党建带工建作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工会工作,听取工作汇报。二是公司工会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每年定期召开职代会,依据已实行的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健全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制度。

4.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不力。

(12)协调推动煤炭资源划转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老三沟外围井田:2024年4月1日,市国投集团与鄂能投集团签订股权划转协议,同年5月24日,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工作。该项问题已经整改完毕。二是巴彦淖井田:国投集团与城投集团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已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待城投集团与国投集团签订《资金处置协议》后,能源公司再与城投产业公司签署《巴彦淖股权划转协议》。三是石拉乌素井田:能源公司与昊盛公司初步达成一致,目前,评估报告已获山能集团批复;正在协商讨论公司章程及增资扩股协议焦点问题。

(13)推动实现与国家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目标差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长呼复线-大东管道联络线项目、长呼复线-陕京四线联络线项目、长乌临-长蒙管道联络线项目均已取得项目核准批复。二是长乌临-长蒙管道联络线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2.6公里管道施工、5号阀室工艺管道安装。三是为推动长呼复线-陕京四线联络线项目,2月18日公司与国家管网北京管道内蒙古输油气分公司就双方进一步深化管网合作进行协商洽谈。长呼复线-陕京四线联络线项目、长呼复线-大东管道联络线项目将根据联通方提出条件的成熟情况适时开工建设。四是对项目推动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根据进展情况编制规划调整报告。

(14)债务清收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2024年,成功追索747.28万元债权。

5.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到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缺失。

(15)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不力,提供融资担保存在较大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公司按持股比例35%分别为蒙西铝业8000万元、4690万元贷款提供2800万元、1641.5万元担保,现正在办理蒙西集团以持有蒙西水泥公司20600万股股权为蒙西铝业上述贷款提供反担保质押,并完成工商登记,向国资委备案。二是蒙西集团以持有蒙西水泥公司20600万股股权为蒙西铝业4.1亿元贷款提供反担保质押,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已向国资委备案。

(16)融资担保公司代偿金额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公司清收制度,加强清收管理,制定通过《金融板块公司债权清收及诉讼/仲裁案件合规管理办法》。二是公司建立完善的业务制度,通过尽职调查、科学决策、保后监管等措施防范新增业务风险,连续三年代偿率5%以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债权清收取得实质性成效,公司成立清收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清收工作:分级分类管理案件,责任到人,层层推进;密切联系法院,借助专业律所的专业能力,推进法院执行进度;坚持应诉尽诉,以诉促商,以执促商,通过诉讼保障公司权益,目前所有诉讼追偿案件我公司均胜诉。四是2024年,公司将采用执行、协商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封债务人资产和胜诉债权等手段实现清收金额合计4104.73万元,我公司将采取积极的清收举措逐步实现剩余债权。截至2025年2月底追回应收款4362.86(万元)。

(17)防范化解风险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针对此项问题,已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进行编制及修订工作:一是2024年10月完成制定《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于2024年12月印发;二是2024年12月完成修订综合应急预案。

(18)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已于2024年12月重新修订《安全环保检查制度》,将董事长、总经理及分管安全环保副总经理安全检查次数改为不少于12次/年;制度执行情况:制定《2025年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计划》,将主要领导列入检查人员名单,按照计划已开展检查3次。

(19)安全监管专业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国投集团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求,将用人计划及要求报集团党委办公室,现已增配一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质安全生产工作人员;依据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制定了《2025年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工作计划》,增加、细化了检查类别及检查内容;根据出资企业性质制定了包含铁路运输、武装押运、危险化学品、公路领域安全检查表,从而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专业性、深入性。二是西部天然气乌海凯洁燃气公司通过内部甄选,已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质的4名员工安排到安全管理岗位。昊源公司通过内部甄选,已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质的1人安排到安全管理岗位。工程技术公司自身内部无注册安全师资质人员,通过组织系统内的岗位竞聘,选拔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质人员安排到安全岗位。目前,问题涉及的三个公司均按要求整改到位,安全管理岗位均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履行全面领导责任有差距。

(20)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2024年市国投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并分别于2024年3月、5月、7月、11月召开意识形态研讨会进行交流研讨,2024年度全年组织召开市国投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其中于第八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意识形态定期排查台账》并开展督导检查。二是西部天然气公司已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列入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定期开展学习研讨,并对相关工作结合西部天然气公司实际进行部署;同时将《办法》列入党员学习计划,提高思想认识和实践水平;已于2024年末2025年初在西部天然气全系统内开展了意识形态专题督导检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反馈。三是每年两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

(21)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国投集团学习计划里已包含关于意识形态的内容,并对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二是西部天然气公司已召开支委会每季度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

(22)保密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一是已按要求完成保密相关制度建设工作,明确保密工作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保密工作的流程和操作方法。二是已开展保密知识培训、组织保密宣传周等学习活动。三是国投集团已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市国投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9次集中学习,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并就目前保密工作形势,结合集团工作实际,进行了详细解读,就如何加强保密意识、了解保密法规、掌握保密技能,营造风清气正的保密工作进行一系列工作安排。

(23)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国投集团已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集团2024年度党建工作暨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针对意识形态阵地(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工作进行部署。并全系统地对意识形态工作阵地进行全面自查,确保发布内容积极健康,准确无误,在发布各类信息中,均未出现负面信息。二是市融资担保公司已删除4家公司微信公众号国投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薄XX涉及内容,已完成整改。三是西部天然气在公司全系统内针对提出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的排查整改;吸取教训,加强对公司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特别是公众号、网站发布内容的审核;积极组织开展全系统的学习培训,提高认识、强化技能。

(二)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有差距

7.维护群众核心利益担当作为不够。

(24)回应群众诉求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交建公司正积极按既定还款计划给予支付,现已支付额达到85%,确保剩余债务在2025年6月底之前全部清偿,通过公司近期资金回笼情况,计划于3月底前后全部偿还。

(25)漠视职工合法权益。

整改情况:一是三新铁路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是2020年5月14日,经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如下协议:2020年5月21日前已一次性向宋XX支付哺乳期降薪工资差额、产假期间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70000元,已解决了该劳动争议案件。

8.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

(26)责任落实机制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国投集团党委已制定2024年度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并将重要项目、重大问题等细化纳入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二是西部天然气公司为进一步落实《清退方案》,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先后召开四次专题工作会议,要求鄂尔多斯律所及爱德律所全程协助办理,对清退过程全面提供法律保障及依据,确保在股权清退过程中依法合规,要求世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以求通过退股的议案,第一次未能通过,期间公司党委、纪委对持股的在职人员进行了谈话、约谈提醒,并就股权清退事项再次通过股东大会形式已完成表决。按照股东会表决及工商变更要求履行程序。

(27)推动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7月18日市国投集团党委组织召开三届4次会议通过了对三新铁路纪委书记岗位进行动议的事项。二是上报国资委审议,并已获批,已完成三新纪委书记选任工作,相关人员已到岗上任。

(28)管理干部婚丧嫁娶事宜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订《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婚丧嫁娶报备制度》。二是已同步责成集团控股及以上出资企业同步制定婚丧嫁娶事宜管理办法,从严落实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9)依规依纪处理干部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进行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学习,并把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纳入集团的学习。二是集团党纪与集团纪委依据事实、依照纪律规定和法规分清楚、把握好,有的问题到不了问责的程度,并制定充实监督责任清单,从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时效等方面细化和具体化,以“清单化”管理方式推动破解“不会监督”的难题,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三是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项监督14次,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监督15次,通过纪审联动开展督查6次。四是充分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9.集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30)制定牵头管总的监督责任清单不具体、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市纪委监委和集团工作安排及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制定充实监督责任清单,从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时效等方面细化和具体化,以“清单化”管理方式推动破解“不会监督”的难题,着力提升监督质效。二是开展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下发工作建议2份,督促职工签订杜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开展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专项监督8次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项监督14次,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监督15次,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监督15次,通过纪审联动开展督查6次。

(31)层层压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5月19日集团向担保公司、乌阿公路公司下发《关于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情况的反馈通报》(鄂国投纪发〔2023〕2号),担保公司将整改情况发送至集团纪委邮箱,现已将整改情况放置档案资料中,同时,集团纪委将严格管理档案资料,确保各项工作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二是深入乌阿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各出资企业开展纪审联动监督检查,对各出资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三是向集团及各出资企业提出在工作年终述职报告中加入述廉内容的要求。四是制定《鄂尔多斯市国投集团纪委2024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监督检查6次,制定《鄂尔多斯市国投集团纪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国投集团纪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项监督方案》《鄂尔多斯市国投集团纪委关于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把各出资企业纪委纳入监督检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20次,根据发现问题向11个单位下发《2024年专项监督反馈问题的通报》,要求各单位高质高效完成整改,各单位均已完成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报告》。为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组织16名干部参加鄂尔多斯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纪检干部综合能力,通过以上举措,集团纪委统筹监督理论不断加强,统筹监督效能有效发挥。五是融资担保公司将年终工作报告中加入述廉内容,通过谈话、民主生活会提醒领导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10.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不到位。

(32)执行招投标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2020年以来招标采购事项梳理工作,形成台账,并分别报送市政府、市纪委和市国资委。二是已印发《关于加强招标采购管理的通知》,要求出资企业加强招标采购制度建设、加强依法依规科学招标、建立招标采购备案制度、加强招标采购档案管理。三是已制定《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稿)》。根据本次巡察组反馈意见,已梳理研究院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正在与集团及主管部门沟通明确监督、备案等各项职责归属,修订制度,后续招投标活动按制度执行。四是西部天然气公司已加强招标人的内部专家专业培训,并制定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指引、招标文件编制指引、内部评标专家工作管理指引。五是已梳理研究院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与集团及主管部门沟通明确监督、备案等各项职责归属,修订制度,后续招投标活动按制度执行。六是融资担保公司已修订完善《公司招标、采购管理执行办法》。

(33)资金管理综合效益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集团公司主要业务合作银行对接银企直联及资金集中管理机制,制定资金集中管理及统筹使用相关制度。二是集团2024年开展财务共享中心建设与司库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资金优化布局、效率提升、高质量发展。三是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制定《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待党委会审议后印发执行。

11.内部监督管理作用缺失。

(34)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费用报销制度》《低值易耗品日常管理制度》《零星工程及维修制度》工作,按照自治区总工会最新收支管理办法制定《工会经费管理制度》。二是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制定《财务风险管理制度》《内部资金调度控制制度》《职代会工作制度》,待党委会审议后印发执行。

(35)内部控制缺乏实用性。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集团公司组织培训实际,修订完善《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二是规范财务内控制度,制订《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度》。三是已制定《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接待管理办法》。

(36)内控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悖。

整改情况:一是参照上级单位制度标准的同时,进一步规范西部天然气公司接待管理制度。二是已修订《鄂尔多斯市氢能投资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12.加强企业资产管理不到位。

(37)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并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大起底”工作方案》。二是截至目前,集团及出资企业已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开展资产摸底工作,对不同类别的资产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工作台账。三是下一步,集团及子企业将统筹增量和存量,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一资一策”制定处置计划,加快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促进资产合理配置。

(38)抵债资产处置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并印发《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大起底”工作方案》,截至目前,集团及出资企业已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开展资产摸底工作,对不同类别的资产进行分类汇总,形成工作台账,下一步,集团及子企业将统筹增量和存量,按照“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一资一策”制定处置计划,加快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加快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二是金融板块公司364套抵债房产盘活、处置工作由资产管理部全权负责,通过出租、委托处置、置换政府债权、公开拍卖等形式全面开展。截止2024年年底,通过出租方式盘活175套,年度内实现租金收益210.02万元;通过委托处置、置换政府债权、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盘活30套,处置金额2891.02万元;针对剩余159套房产金融板块与杭锦旗政府、伊旗政府达成部分房产置换意向,同时,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股权交易中心、阿里资产内蒙古公司已签署合作协议,已划定小额资产包,正持续推进平台公开盘活处置工作。另外,金融板块2024年度实现政府债权清收5101.33万元,全部为现金形式回收,加之房租收入,可有效解决抵债资产各项税费支出,提高金融板块现金充足率,助力主营业务开展。三是交建公司抵顶房产23套,对有产权证的17套房产,符合条件的进行评估,依据相关政策启动出售与出租流程,以及通过提供职工宿舍等多种途径对这些房产进行合理处置与有效利用。目前有1套房屋已出租,1套为职工提供宿舍。另外有6套房产因涉及法律纠纷、受到政策限制、面临税务难题以及开发商债务问题,导致网签难以进行,目前处置工作处于停滞状态。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正积极与各部门对接沟通,全力以赴寻求解决方案,以期早日克服这些障碍,推动房产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9)协调推进产权接收办理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北京四合院:(1)2024年11月21日,市政府出具关于北京四合院资产划转的批复,同意按照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22次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将北京四合院资产划由空港物流园区划转至市国投集团,相关债务一并划转。(2)2024年12月20日,市国投集团与市物流公司签署《关于北京市东城区东晓市街211号四合院国有资产划转协议书》。(3)2024年12月31日,“北京四合院”不动产已过户至市国投集团名下。二是国泰广场T2、T5、T6:为推动国泰商务广场T2、T5、T6综合楼认购相关事宜,重启综合楼产权办理等相关工作,2024年6月,国投集团和兴泰集团共同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泰广场T2、T5、T6综合楼开展清产核资审计,并于12月20日正式出具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

13.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

(40)2020年1月支付交投公司2亿元、支付市限价房办2亿元。2020年1月支付交投公司2亿元、支付市限价房办2亿元,2020年5月支付长滩煤业公司和高路公司3.81亿元,2022年4月支付长滩煤业公司15.2亿元,集团党委均存在支付重大资金未经党委会研究情况。

整改情况:已将党委会纪要附至对应财务凭证。

14.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党的组织建设不够坚强有力。

(41)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组织召开了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二是建立整改台账,把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分解到事,定期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已于9月13日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自身实际,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西部天然气公司已规范整理完善档案,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有关制度,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

(4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交投公司组织集体学习19次,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2次,制定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遵照执行,上半年召开支委会19次,其中党建议题7个,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1次,已将2024年上半年的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纳入支部委员会会议重要议事。二是西部天然气公司已按照蒙东管道公司成立党组织的议案批复成立党组织。三是能源公司已按“六有”标准建立党员活动阵地,下一步,支部将继续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提高阵地建设水平。

(43)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集团党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已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人员做好培养考察工作,并对发展党员资料进行规范。二是对党员管理系统严加管理,对预备党员和转正党员及时查看系统数据,对录入不及时的企业及时通报并及时录入。三是西部天然气公司已整改发展党员相关资料并已按照相关规定核算并收缴党费。四是能源公司已按照整改要求自行组织党建活动。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15.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干部任职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

(44)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干部任职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了详细的轮岗计划,并与涉及干部进行了深入沟通。二是东乌铁路公司相关人员已做相关说明,金融板块公司该副总经理已完成轮岗交流。三是三新铁路公司该副总经理已将超期履职事宜函告知并送达股东方(鄂尔多斯市正腾建设投资集团公司)。四是西部天然气公司已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党委会,对巡察反馈的任职超期的8名干部进行了岗位动议,并报国投集团党委,国投集团党委已对岗位动议进行了批复,且对涉及的干部已进行了免职;对于汇达公司副总经理包来福,已由汇达公司党支部对其分工进行了调整。由于2024年底西部天然气党委书记进行了岗位调整,新旧交替阶段,本着审慎使用干部的原则,不宜进行干部选任。新党委书记目前已到任满3个月,对干部也基本熟悉,且2025年2月底公司干部考核工作完成,近期将结合干部考核结果,启动任职期满干部的轮岗交流工作,结合干部个人意愿和能力素质,制定针对性调整方案,并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市国投集团党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定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坚守政治担当,不断强化思想引领。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落实整改与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着力在做对、做实、做好上下功夫,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建设风清气正队伍。

压紧压实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树立标杆,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驰而不息整治“庸政懒政”,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廉洁的工作氛围。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对于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跟踪问效,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于整改时间较长、分阶段推进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不松劲、不减压,抓住节点、紧盯不放,坚持一抓到底,防止松劲懈怠,确保实现整改目标,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形成的各项认识成果、工作成果、制度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针对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将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切实通过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为集团全面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399126;电子邮箱565092091@qq.com。


中共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