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方煤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4月,并于2012年11月完成重组,注册资本1.945亿元。现有股东3家,其中: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51%,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5%,鄂尔多斯市东方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4%。
东方煤电公司主要负责推进高家梁矿井及选煤厂项目前期工作。主要经营范围为煤炭生产、购销、储运、洗选,粉煤灰生产、加工,煤矿基本建设,经销机电产品,废旧物资回收、销售,汽车运输,信息服务和市场开发,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及服务租赁。
东方煤电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家关于煤炭资源集约安全绿色开发和集中清洁高效利用的总体要求,以建设“安全、绿色、智能、合规、廉洁、幸福”六个矿山为指引,以打造绿色智能低碳示范矿区为目标,坚持高目标引领、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施工、高质量投运,努力将项目建成“四高一少”(资源利用率高、智能化程度高、安全保障高、综合效益高、环境污染少)的行业先进、国内一流的示范矿井,为“十四五”末再造一个华电煤业贡献东方煤电力量。